允許外匯遠期售匯到期交割可以差額結算,有利于滿足市場主體外匯風險對沖需求,增加企業參與外匯衍生品市場自由度
企業通過偽造貿易背景實行匯率投機,在現實操作中風險不小,一旦被發現,將面臨重罰
我國外匯交易市場深化改革又邁出實質性步伐。近日,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于完善遠期結售匯業務有關外匯管理問題的通知》政策問答,明確了遠期結售匯業務到期交割方式可以差額結算的幾種情況,對于客戶真實、合規金融交易產生的外匯風險敞口,銀行可以提供遠期結售匯等外匯衍生品交易實行套期保值。
遠期結售匯差額交割與全額交割均是對沖外匯風險敞口的套期保值工具。2016年,外匯局放開遠期結匯差額交割,但遠期售匯一直只允許全額交割。今年2月13日,外匯局下發《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完善遠期結售匯業務有關外匯管理問題的通知》,從2月12日起,允許遠期售匯到期交割方式根據實際需求選擇全額或差額結算。外匯局表示,這表明遠期結售匯在市場定價、交割結算、風險管理等方面完全實現了市場化。
對于企業來說,差額結算與全額結算的差別在于,由于對外經貿往來的復雜性,其外匯收付款具體時間經常難以確定。在全額交割條件下,企業在遠期結售匯合約到期日很可能面臨違約風險。允許外匯遠期售匯到期交割可以差額結算,這意味著企業在外匯遠期合約交割時,并不需要實際持有相應的外匯頭寸,只需根據外匯敞口軋差即可。“這有利于滿足市場主體的外匯風險對沖需求,增加企業參與外匯衍生品市場的自由度。”中國銀行國際金融研究所外匯研究員王有鑫表示。
在政策問答中,外匯局進一步明確了企業辦理衍生交易的條件與門檻,遠期結售匯業務到期交割方式可以差額結算的情況包括:在實需交易原則下,客戶使用遠期結售匯進行套期保值的前提是存在真實、合規的基礎交易并具有外匯風險敞口,若不涉及外匯收支,可選擇遠期差額交割;境內機構依照現行會計管理規定編制財務報表時,因合并境外子公司財務報表產生的匯率折算風險,可通過遠期結售匯差額交割套保;對于客戶真實、合規金融交易產生的外匯風險敞口,銀行可以提供遠期結售匯等外匯衍生品交易套期保值。
“其中一大亮點是將實需原則由經常項下進一步擴展到資本項下。”王有鑫表示,過去只有經常項下的交易算是實需交易,隨著金融市場擴大開放,境外融資、企業借用外匯貸款、境外機構投資境內人民幣債券等金融交易,同樣被視為實需交易,也可作遠期套保對沖風險。實需原則更加重視真實性和合規性,不再限制交易背景的經常項目或資本項目屬性。
但是,實需原則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放松,是否會鼓勵外匯市場投機行為?外匯專家韓會師表示,企業通過偽造貿易背景實行匯率投機,在現實操作中風險不小,一旦被發現,將面臨重罰。此外,在越來越多外資即將參與中國境內資本市場之際,明確這一點將會吸引更多不同需求的主體參與外匯市場,更有利于外匯市場的成熟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