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昌校宇
8月20日,《證券日報》記者從深交所獲悉,深交所根據《股票上市規則》《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實施辦法》等規定以及上市委員會審核意見,作出同意匯綠生態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綠生態”或“公司”)股票重新上市的決定。
為貫徹落實退市制度改革要求,規范終止上市公司申請股票重新上市行為,在中國證監會指導下,深交所于2012年制定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制度,并先后于2015年、2018年、2020年進行修訂完善。重新上市制度作為退市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恢復持續經營能力、健全公司治理結構的退市公司提供重新回歸A股市場的制度安排,對于暢通退市渠道、緩解退市風險、維護投資者權益具有積極意義。
深交所堅持“依法受理、嚴格審核”原則,嚴格遵守工作制度和業務流程,組織法律、會計及所屬行業的專業力量成立審核小組,開展匯綠生態重新上市有關受理和審核工作。參照IPO審核標準,深交所針對匯綠生態是否符合重新上市條件及公司持續經營能力、經營合法合規性、管理層穩定性等事項進行全面審核,完成多輪問詢,并兩次提請相關機構對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積極發揮監管合力。同時,組織所內多個業務部門全流程把關,全面強化審核業務質量控制,確保各項流程規范嚴謹。
深交所表示,下一步,將認真踐行“建制度、不干預、零容忍”方針和“四個敬畏、一個合力”要求,堅持市場化、法治化方向,在公司做好股份確認、登記、托管等后續工作后,平穩有序安排匯綠生態重新上市。同時,繼續嚴把市場入口關,暢通市場出口關,嚴格執行退市制度,凈化市場環境,維護市場秩序,著力提高上市公司整體質量,推動構建能進能出、進退有序、優勝劣汰的良性市場生態。
(編輯 張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