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昌校宇
7月13日,《證券日報》記者從上交所獲悉,為積極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努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等決策部署,上交所對《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債券發行上市審核規則適用指引第2號-特定品種公司債券》(以下簡稱《特定債券品種指引》)作出修訂,新增“碳中和綠色公司債券”“藍色債券”和“鄉村振興公司債券”等內容,并完善部分監管要求。
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是上交所債券市場發展的重大使命。自2015年公司債券發行制度改革以來,在中國證監會的統一部署下,上交所債券市場積極服務國家戰略、響應市場需求,不斷豐富公司債券品種類型,已形成由綠色公司債券等13類特定品種構成的產品序列。2020年11月27日,上交所首次發布《特定債券品種指引》,完善、整合了部分特定公司債券品種監管要求,明確市場預期、提升市場參與者使用體驗。
本次《特定債券品種指引》修訂,是進一步服務國家低碳發展、鄉村振興及海洋資源可持續利用等目標,加強引導資金投向國家支持領域的重要舉措。其中,綠色公司債券方面,不僅首次明確了“碳中和綠色債券”“藍色債券”等子品種相關安排,還進一步優化了綠色債券募集資金使用和信息披露要求,確保募集資金流向綠色產業領域。同時,此次修訂對照國務院及中國證監會等相關部委文件要求,將原“扶貧公司債券”章節整體修訂為“鄉村振興公司債券”,明確了鄉村振興公司債券發行主體、募集資金用途及信息披露等相關安排。
公司債券注冊制實施以來,上交所在中國證監會的統一領導下,堅持市場化、法治化理念,秉持促發展與防風險并重,積極探索公司債券品種創新,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據統計,2021年上半年,上交所市場特定品種公司債券發行規模超3000億元,在支持國家綠色發展和創新驅動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將繼續踐行“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健全優化注冊制下公司債券發行審核制度,持續推進公司債券市場高質量發展,更好服務實體經濟和國家戰略。
(編輯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