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朱凱
昨日,上交所制定發布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3號——科創屬性持續披露及相關事項》,明確科創板公司上市后科創屬性信息披露事項和要求,督促公司堅守科創定位,推動公司高質量發展。
在科創板首發上市環節,上交所已制定、修訂《科創屬性評價指引》的配套業務規則。在持續監管環節,重點關注科創屬性相關事項,以信息披露為抓手,督促科創板上市公司始終堅守科創定位。
《3號指引》在內容上有以下特點:一是全面規定了科創板上市公司科創屬性相關持續信息披露事項和要求。具體包括:督促公司將募集資金投向科技創新領域,對募集資金使用和募投項目進展及變化及時予以披露;督促公司保持研發投入,保障研發項目有序推進,保持核心技術先進性,對研發投入金額、研發投入占營收比例等發生大幅變化的,要求充分說明原因及影響;督促公司維持科研團隊穩定,提升研發能力與水平,要求定期披露研發團隊變化情況,并根據實際情況持續進行核心技術人員的評估認定。
二是尊重科創板上市公司發展規律,充分考慮企業的不同發展階段、研發周期及行業特點,結合持續監管基本邏輯,對科創屬性指標不作強制要求,但對包括相關指標在內的科創屬性相關事項重大變化予以重點關注。一方面,因主營業務做優做強、研發周期變化等引起相關指標正常變化,引導公司充分說明,告知市場真實情況。另一方面,對研發進展、產品商業化確實存在重大風險或重大不確定性的,督促公司及時披露,充分揭示風險。
三是貫徹建設簡明、友好規則體系要求,不增加市場主體信息披露成本,并明確了豁免披露、自愿披露安排?!?號指引》整合細化科創屬性相關事項披露要求,方便市場主體理解與適用。銜接《上市規則》暫緩、豁免披露制度,允許公司暫緩、豁免披露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的信息,滿足公司實際需求;鼓勵公司依法依規自愿披露研發進展等科創屬性相關事項,提高信息披露及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