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深交所公布監事會工作報告。就2021年的重點工作,報告提出,監事會要深刻認識新證券法賦予交易所的新職責,緊扣深交所改革發展的新目標、新定位,聚焦“建制度”主線,從四方面著力提升監督能力,積極促進深交所規范有序健康發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在深交所黨委統一領導下,按照會員大會決議要求,認真履行監督職責,為推進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等重點任務,將深交所打造成為優質創新資本中心和世界一流交易所積極貢獻智慧和力量。
二是支持改革發展。全力維護創業板注冊制高質量運行,推動完善發行審核注冊監督制約機制,嚴格落實各環節把關責任。推動深入宣傳貫徹落實新證券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積極推進配套制度建設,確保制度執行落實到位,促進提升市場治理能力。貫徹落實新證券法要求,推動完善資金管理機制,更好保障市場改革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
三是促進規范運作。深入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從嚴把關費用支出事項,堅持節儉辦所。用好內部審計抓手,圍繞重點領域深入開展審計工作,推動業務流程更完善、技術系統更可靠、內部管理更規范、運營水平更高效。指導構建多層次風險管理制度體系,進一步細化明確工作機制安排,加強全過程風險管理,守住市場安全運行底線。
四是強化自身建設。加強新一屆監事會自身建設,常態化聽取重點工作情況匯報,促進提升監督的主動性、針對性、有效性。筑牢業務管理、風險控制、內部審計三道防線,形成分層次、多元化的監督合力。暢通傾聽會員訴求、接受會員監督的渠道,提高會員參與交易所治理的積極性、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