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上交所表示,近期,其在有序推進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的同時,對前期審核過程中發現的發行人及其中介機構存在的信息披露不當行為,依據相關事實和規則,集中采取自律監管措施。本次處理涉及北京木瓜移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數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晶晨半導體(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貴州白山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分別簡稱木瓜移動、新數網絡、晶晨股份、白山科技)等科創板申報項目。其中,木瓜移動、新數網絡前期已撤回發行上市申請,上交所已終止審核。
根據違規情節程度,上交所對發行人新數網絡、白山科技予以監管警示,對木瓜移動、晶晨股份出具監管工作函;對涉及的三家保薦機構中天國富證券有限公司、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監管工作函;對木瓜移動的保薦代表人陳佳、陳東陽,新數網絡的保薦代表人許剛、王育貴,晶晨股份的保薦代表人尋國良、李冬予以監管警示,對白山科技的保薦代表人呂品、宋桂參出具監管工作函。根據相關規定,監管工作函直接發送相關市場主體,指出其存在的問題,并要求其對不當行為進行整改,及時向上交所回復落實報告;監管警示函通過上交所網站向市場公布,并記入誠信檔案。
(編輯 孫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