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機構違法違規行為將被采取監管措施和記入誠信檔案
本報記者 侯捷寧
11月1日,《證券日報》記者從證監會獲悉,為持續引導私募機構提高規范化運作水平,證監會于今年上半年組織各證監局對497家私募機構開展專項檢查。檢查發現,經過近幾年的引導和發展,行業總體規范運作水平有所提升,但同時也發現部分私募機構仍然存在違法違規問題。
據了解,本次檢查重點對交易合規性、流動性風險、非法集資風險,跨區域經營私募機構的業務和資金往來、產品嵌套情況,業務隔離、風險隔離等制度的有效性,自融自擔和利益沖突等情況進行了檢查。
通過檢查,各證監局督促私募管理機構進一步完善優化組織架構、合規風控、財務管理等制度,宣傳創投基金相關扶持政策,引導機構更好服務實體經濟,充分發揮私募基金在多層次資本市場中的積極作用。
同時,本次檢查也發現部分私募機構仍然存在違法違規問題。其中,部分私募機構涉嫌非法集資、挪用基金財產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部分私募機構開展募新還舊、期限錯配的“資金池”業務,偏離私募基金本源;部分私募機構存在公開宣傳推介、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承諾保本保收益等違規募集行為。
針對專項檢查發現的問題,證監會依法對相關機構采取行政監管措施、立案稽查,或將相關涉嫌違法犯罪線索移送公安部門或地方政府。同時,證監會將上述違法違規問題及采取的監管措施記入資本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