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深交所表示,近日全面完成行業信息披露指引適應性評估工作,對其中18件指引進行了修訂,自10月27日起發布實施。近年來,以“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為代表的新經濟企業不斷發展壯大,深市上市公司中戰略性新興產業公司占比超過四成,其中創業板戰略性新興產業公司占比高達七成。新經濟企業在行業特征、業務模式、價值與風險等方面與傳統產業有較大差異,對行業特有信息披露提出更高要求。制定行業信息披露指引,強化行業信息披露,有助于投資者更為專業地進行價值判斷。
四維度優化行業信披
本次深交所共修訂并發布18件行業指引,包括10件創業板行業指引和8件深市行業指引,具體有以下四個方面特點:一是提高規則適應性。隨著市場的快速發展,法律政策、商業模式和運營特點發生較大變化,部分條款要求與行業發展現狀不相適應,指引需要做出相應調整。二是優化部分條款。三是平衡信息披露效果與成本,為企業減負。刪除或調整個別執行成本高、執行效果不佳且對決策有用性不高的條款,突出披露內容的可理解性。四是提升信息披露的深度和精度,強化行業關鍵信息及風險事項披露要求。結合行業發展趨勢、市場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監管實踐,針對性地豐富、完善相關條款。
不斷加大規則執行力度
深交所自2011年起持續推進分行業監管,2013年初率先在創業板推出影視、醫藥行業信息披露指引,規范細化行業特有信息的披露要求。在創業板先試先行的基礎上,深交所不斷總結監管經驗和行業特點,以新興行業和部分特征明顯的傳統行業為切入點,相繼推出22件行業信息披露指引,逐步建立兩套行業信息披露指引體系,即創業板新興行業指引和深市行業指引。
“在持續完善規則體系的同時,深交所不斷加大規則執行力度,著力提升信息披露監管效能。”深交所負責人表示,日前,深交所對現有的22件行業指引執行情況進行了適應性評估。評估表明,行業指引整體執行情況良好,約九成公司按照指引規定披露行業信息,大部分公司披露內容詳實、分析到位,信披透明度和可理解性明顯提升,行業指引執行達到了預期效果。
不過,在全面評估過程中也發現少數公司披露內容簡略、籠統,對指引執行不完整或敷衍執行,這既有公司對條款理解存在偏差、個別條款執行存在難度等原因,也反映出部分公司行業信息披露意識薄弱,缺乏主動性。
如何進一步提高行業信息披露指引的執行效果?上述深交所負責人表示,一是通過董秘培訓、定期報告培訓、發布年報優秀案例匯編等方式,引導上市公司重視行業信披指引,準確理解指引要求,提高信息披露質量。二是持續跟蹤行業指引的執行情況,對于執行不到位的情形,通過采取強化問詢、要求補充披露等措施,督促上市公司強化披露。三是根據市場發展和行業格局新變化,在深入研究行業特點、總結監管經驗的基礎上,繼續推進行業信息披露規則體系建設,持續完善資本市場基礎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