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優化互聯互通機制,進一步擴大滬深港通股票范圍,經中國證監會批準,滬深交易所昨日分別發布新修訂的《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業務實施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深港通業務實施辦法》,自2021年2月1日起實施。
《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業務實施辦法》本次修訂主要包括兩方面內容:一是明確滬股通投資者交易科創板股票的適當性要求,符合香港相關規則界定要求的機構專業投資者方可通過滬股通參與科創板股票交易;二是將深交所上市A+H股公司的H股納入滬港通下港股通股票范圍。
同時,自2月1日起,屬于上證180、上證380指數成分股及A+H股公司的A股科創板股票正式納入滬股通股票范圍;科創板上市A+H股公司的H股及深交所上市A+H股公司的H股正式納入港股通股票范圍。
《深圳證券交易所深港通業務實施辦法》本次修改內容主要包括:深交所或上交所上市A股為風險警示股票、退市整理股票或暫停上市股票的A+H股上市公司的相應H股不納入港股通股票;在聯交所以港幣以外貨幣報價交易的股票不納入港股通股票等。
科創板股票納入滬港通股票范圍,是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的一項重要舉措,不僅擴大了互聯互通投資范圍,為境外投資者提供更豐富的投資標的,也將為科創板引入更多境外機構投資者,進一步完善投資者結構、提升國際化程度。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將繼續優化完善互聯互通機制,持續吸引外資參與A股市場,推進資本市場高水平雙向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