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杜雨萌
7月3日,上交所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股東以向特定機構投資者詢價轉讓和配售方式減持股份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旨在通過市場化方式完善科創板股份減持制度,并將于7月22日起施行。
國信證券高級研究員張立超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實施細則》的發布,延續了當前A股市場價值投資、長期投資的監管導向,體現了健全市場詢價定價機制,維護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監管思路。事實上,靈活的市場化定價機制、寬松的資本退出制度有助于促進更多資金進入市場,特別是中長期資金配向科技創新領域,提升資源配置的效率,有助于推動形成買賣雙方均衡博弈下的市場化定價約束機制,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能力。
據悉,與上交所之前發布的征求意見稿相比,此次《實施細則》主要在優化詢價轉讓制度和細化配售方式減持制度兩方面作出調整。
具體來看,在優化詢價轉讓制度上,一是將征求意見稿中“非公開轉讓”的表述,調整為“向特定機構投資者詢價轉讓”(以下簡稱:詢價轉讓),以更準確地體現業務特點,便于市場理解;二是簡化詢價轉讓業務環節,取消征集轉讓意向環節及相應信息披露要求,提高轉讓效率;三是增加履約保障措施,要求出讓方申報鎖定擬轉讓股份額度,受讓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放棄認購。另外,還為中長期資金參與受讓預留了制度空間。
而在細化配售方式減持制度方面,一是明確配售對象,參與配售的股東應當以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的科創公司股東為配售對象進行配售,股權登記日在配售計劃公告中披露;二是規定申購方式,配售對象擬認購股份的,應當于股權登記日后的第5個交易日通過上交所系統申購;三是明確認購不足的處理,配售對象認購不足的,參與配售的股東按比例出售;四是明確市場預期,參與配售的股東需申請鎖定擬配售股份額度,并承諾有足額股份可供配售;同時,增加配售權比例披露要求。
張立超表示,此次《實施細則》不僅延續了科創板注冊制高效審核的特征,與此同時,采用詢價轉讓機制規范科創板減持行為,也將為科創板資本流動提供更為理性有序的制度環境,既能提升市場定價的合理性和自主性,最大程度地滿足創新資本的退出要求,又能有效降低股份減持可能帶來的流動性風險,引導和促進科創板創新資本的平穩接力及有效循環。
《證券日報》記者據東方財富Choice數據統計,在首批上市的25只科創板股票中,除華興源創無解禁外,若以7月3日收盤價計算,其余24只股票的解禁市值合計達1885.67億元。
結合此次《實施細則》來看,無論是詢價轉讓或者向股東配售,均明確了“七折”底價要求。即認購邀請書載明的本次轉讓價格下限,不得低于發送認購邀請書之日前20個交易日科創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70%;股份配售的價格由參與配售的股東協商確定,但不得低于本次配售首次公告日前20個交易日科創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70%;同次配售的股份,價格應當相同。
張立超稱,設立詢價轉讓和股份配售的最低閾值相當于建立一道緩沖區,能有效避免短期內集中轉讓對股價造成的過激沖擊以及股份減持可能帶來的過快“失血”,在某種程度上可以緩解當前7月份二級市場面臨的集中解禁壓力,從而達到維護二級市場平穩交易,防止過度投機,防范金融風險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