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勇
據WIND金融終端統計數據,截至2月24日15時,A股今年已累計披露126份回購方案(董事會預案),其中有65份回購方案系股權激勵方面原因對已授出的股權進行回購注銷。中國汽研、泰永長征和天潤乳業2月24日分別披露回購預案,其中中國汽研和泰永長征系因股權激勵原因對不符合激勵條件的部分已授股權進行回購注銷,天潤股份則擬在回購方案通過董事會審議之日起一年內以集中競價的方式回購公司股份不低于320萬股不超過480萬股,所回購股份將全部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
統計數據顯示,2019年至2021年三年間,A股因股權激勵原因對已授予的限制性股權進行回購注銷的事件次數分別為954次、911次和944次。
人員變動及業績考核系兩大主因
對公開披露信息進行梳理發現,人員變動是股權激勵計劃中對已授出股權進行回購注銷的最主要原因。有激勵對象死亡、退休、離職、工作調動等原因,都可能導致不符合激勵條件,由公司按計劃規定對已授出激勵股權進行回購、注銷。
除了人員變動,業績未達成以及相關激勵對象個人考評不達標也是對已授出股權進行回購注銷一個主要原因。
此外,也有部分公司原計劃用于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的回購股份因即將到期或其他原因改變回購用途,進而注銷。
對公司經營一般無直接影響
“股權激勵是上市公司常用的員工激勵手段,公司一般會與激勵對象簽訂相關協議并就股權授予條件、股票解鎖、撤銷激勵情形等關鍵事項做出約定。”上海申倫律師事務所夏海龍律師認為,“如果相關員工在股票解鎖前出現提前離職、業績不達標,因此而發生的回購注銷屬于公司內部管理范疇,不能直接反映公司經營是否存在問題。”
“授出股權回購注銷出現較多的原因,可能是經營環境發生較大變化,從而導致經營業績難以達標,使得原來的股權激勵計劃難以持續實施。另外,也不排除公司在股價低迷的情況下,通過取消原股權激勵計劃而回購注銷股票來提振股價的考慮。”IPG中國首席經濟學家柏文喜認為,后一種方式對公司而言,短期內有利于維護股價,但長期內對管理層的激勵和公司的可持續發展不利。
康迪凡咨詢公司合伙人、薪酬福利咨詢專家劉暢認為,在長期激勵-股權激勵設計中,授予歸屬行權等條款的設計與個人的在職狀態、公司的業績達標情況、個人的業績達標情況等都會存在掛鉤。如果授出股權的回購或注銷不夾雜利益輸送或者損害股東利益的行為,此操作對公司的影響基本可以排除。
(編輯 上官夢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