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施露
自公布重組預案以來,丹化科技股東層面反饋并不太平。
10月21日晚間,丹化科技發布《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訴訟公告》。公告顯示,公司已收到丹陽市人民法院寄來的關于上市公司董事、股東李利偉起訴丹化科技的《應訴通知書》。上市公司表示,本次訴訟與事實情況不符,將向法院提供相關證據,對原告的待證事實進行反駁。
據公告顯示,本次訴訟原告李利偉為上市公司董事、股東,其以丹化科技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期間,會議提供的審議文件與2019年10月8日披露的《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報告書》內容存在不符,董事會表決方式不符合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等為由,要求法院撤銷被告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決議,并由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丹陽市人民法院目前已受理李利偉與丹化科技關于損害股東利益責任糾紛案。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本次訴訟中提到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為10月8日上市公司對于重組草案的表決會議。據丹化科技公布重組草案顯示,公司擬以3.66元/股的發行價格,向盛虹石化集團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江蘇斯爾邦石化有限公司全體股東發行A股股份購買其持有的斯爾邦100%股權。參考10月8日發布的《丹化科技八屆二十九次董事會決議公告》結果顯示,李利偉以估值過高、預期過于樂觀等理由,對重組相關的部分議案投出了反對票,其表決意向已生效。
丹化科技對此指出,本次訴訟與事實情況不符,公司將向法院提交證據,對原告的待證事實進行反駁,并根據后續訴訟進展情況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同時表示,本次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不產生影響。
而對于本次重組,日前,丹化科技因國資批復及備案工作無法按期完成,且受標的資產財務數據有效期即將到期影響,上市公司于10月16日已取消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并表示后續將重新召開董事會審議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然后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編輯 上官夢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