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豐股份5月2日午間公告稱,近日收到子公司連云港市華通化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公司副總經理奚圣虎家屬提供的灌南縣公安局出具的《逮捕通知書》,經灌南縣人民檢察院批準,奚圣虎已于4月26日因涉嫌污染環境罪被執行逮捕。
公司同時公告,輝豐股份及公司管理人員近日分別收到鹽城市大豐區環境保護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和鹽城市環境保護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輝豐股份子公司連云港市華通化學有限公司、江蘇嘉隆化工有限公司和連云港致誠化工有限公司于4月28日收到灌南縣人民政府《告知書》。根據《告知書》要求,前述三家子公司均已停產并開展自查,進行及時整改。
根據公告,2018年3月21日,國家環保督查組對輝豐股份現場檢查,發現公司擅自開啟清下水排口并間斷性排水,排水化學需氧量濃度超過200毫克/升,超標1.61倍;4月9日至12日,大豐區環境保護局執法人員和省廳督查組進行調查時發現,輝豐股份實施了多項環境違法行為,如年產1000噸聯苯菊酯技改項目2017年實際年產量約為2400噸,超出環評審批量140%。但該項目未重新報批環評文件、未經環保驗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