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蘇向杲
見習記者 楊潔
2月25日,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發布《關于擴大養老理財產品試點范圍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自2022年3月1日起,養老理財產品試點地區擴大至北京、沈陽、長春、上海、武漢、廣州、重慶、成都、青島、深圳十地。養老理財產品試點機構擴大至工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建信理財有限責任公司、交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中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農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中郵理財有限責任公司、光大理財有限責任公司、招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興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和信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十家理財公司。
《通知》提出,試點范圍擴大后,對于已開展試點的工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建信理財有限責任公司、光大理財有限責任公司和招銀理財有限責任公司,單家機構養老理財產品募集資金總規模上限由100億元人民幣提高至500億元人民幣;對于本次新增的試點理財公司,單家機構養老理財產品募集資金總規模上限為100億元人民幣。
此外,《通知》要求,試點范圍擴大后,試點理財公司應當在試點地區范圍內自主選擇一個或多個試點地區銷售養老理財產品,并采取有效方式嚴格控制銷售范圍,不得超出試點地區進行銷售。
(編輯 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