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蘇詩鈺
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2021年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833號,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等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國家發展改革委出臺2021年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明確2021年起對新備案集中式光伏電站、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項目和新核準陸上風電項目(以下簡稱“新建項目”),中央財政不再補貼,實行平價上網,同時為支持產業加快發展,明確2021年新建項目不再通過競爭性方式形成具體上網電價,直接執行當地燃煤發電基準價,這釋放出清晰強烈的價格信號,有利于調動各方面投資積極性,推動風電、光伏發電產業加快發展,促進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上述負責人表示,《通知》明確,2021年起新核準海上風電項目、新備案光熱發電項目上網電價由當地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具備條件的可通過競爭性配置方式形成。這樣安排,有利于各地結合當地資源條件、發展規劃、支持政策等,合理制定新建海上風電、光熱發電項目上網電價政策。同時,鼓勵各地出臺針對性扶持政策,支持海上風電、光熱發電等新能源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編輯 田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