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劉琪
6月2日,國家外匯管理局(下稱“外匯局”)網站公布的最新《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投資額度審批情況表》顯示,新向17家機構發放QDII額度103億美元,涵蓋基金、證券、銀行、保險等各主要類型金融機構。本輪額度發放后,外匯局已累計批準173家QDII機構投資額度1473.19億美元。
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ualifiedDomesticInstitutionalInvestor,QDII),是在資本項目尚未完全開放下,有條件、有限度開放境內機構境外證券投資的過渡性制度安排。與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RQFII)制度一道,是中國資本市場雙向開放的重要機制,一定程度上滿足境內投資者到境外投資、配置海外資產的需要,同時也為境內機構拓展國際化業務提供了平臺,積累了經驗。
值得一提的是,自去年三季度以來,QDII額度發放有所加快。本次發放是兩年內的第七輪發放,去年9月份至今年5月份,外匯局先后批準六輪QDII額度,共向89家機構發放QDII額度330.36億美元。具體來看,2020年9月份發放33.6億美元,2020年11月初發放50.6億美元,2020年11月末發放42.96億美元;2021年1月份發放90.2億美元,2021年3月份發放88.5億美元,2021年5月份發放24.5億美元。
中銀證券全球首席經濟學家管濤認為,加快QDII額度發放,有助于構建金融雙向開放新格局,也有利于疏導境內主體多樣化境外資產配置需求,為境內金融機構提升境外投資能力提供機會。這體現了相關部門圍繞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穩定的目標,采取增加匯率彈性、有序擴大金融市場雙向開放的外匯政策組合拳思路。
“預計接下來圍繞資本項目和金融市場高水平開放,尤其是股票、債券、外匯市場開放等,落實跨境資本流動均衡管理,央行、外匯局仍會有一系列新的舉措。”管濤表示,市場不必糾結匯率問題,更不要去賭人民幣單邊升值或貶值。
(編輯 張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