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包興安
4月7日,財政部稅政司司長王建凡在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按照“十四五”規劃綱要要求,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
王建凡表示,健全地方稅、直接稅體系是完善我國現代稅收制度的重要內容。“十三五”期間,我們進行了一系列重大稅制改革,包括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持續深化增值稅改革,實施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改革,調整優化消費稅的征收范圍,稅率和環節,全面推開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開展水資源稅試點。同時,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加快推進稅收立法,有8部稅法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稅收法定步伐在加快。
王建凡認為,通過深化稅收制度改革,稅制結構得到了進一步優化,直接稅比重逐步提高,從2011年的28.4%逐步提高到2020年的34.9%,這個比例是用直接稅的稅額除以全部稅收收入得出的。稅收對國民收入分配的調節作用和自動穩定器的機制作用逐步增強。
王建凡表示,按照“十四五”規劃綱要要求,將進一步完善現代稅收制度,健全地方稅、直接稅體系,優化稅制結構,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質量發展、社會公平、市場統一的稅收制度體系。
一是健全地方稅體系,培育地方稅源。完善地方稅稅制,合理配置地方稅權,理順稅費關系,按照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改革方案,后移消費稅征收環節并穩步下劃地方,結合消費稅立法統籌研究推進改革。在中央統一立法和稅種開征權的前提下,通過立法授權,適當擴大省級稅收管理權限。統籌推進非稅收入改革。
二是健全直接稅體系,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健全以所得稅和財產稅為主體的直接稅體系,逐步提高其占稅收收入的比重,有效發揮直接稅籌集財政收入、調節收入分配和穩定宏觀經濟的作用,夯實社會治理基礎。進一步完善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和改革。
(編輯 孫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