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包興安
2月20日,財政部公布中央金融企業名錄顯示,由國務院及其授權機構代表國家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國有控股以及國家實際控制的金融企業共有26家。
去年7月份,財政部發布《中央金融企業名錄管理暫行規定》規范了中央金融企業名錄管理,明確列入中央金融企業名錄的金融企業應符合下列條件:中央管理領導人員的金融企業;執行國有金融資本管理相關制度,由財政部代表國務院履行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納入國有企業經營預算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年度績效評價等工作。
根據中央金融企業名錄,上述26家中央金融企業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中國太平保險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東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農業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政企合作投資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國家融資擔?;鹩邢挢熑喂?、中國銀河金融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建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再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編輯 田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