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提升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示范基地帶動作用進一步促改革穩就業強動能的實施意見》,明確從落實創業企業紓困政策,實施社會服務創業帶動就業示范行動,構建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生態,深化金融服務創新創業示范,探索完善包容創新監管機制等六個方面著力提升雙創示范基地帶動作用。
在加強創新創業金融支持方面,《意見》提出,深化金融服務創新創業示范。支持雙創示范基地與金融機構建立長期穩定合作關系,共同參與孵化園區、科技企業孵化器、專業化眾創空間等創新創業服務載體建設。鼓勵以雙創示范基地為載體開展政銀企合作,探索多樣化的科技金融服務。鼓勵金融機構與雙創示范基地合作開展設備融資租賃等金融服務。支持雙創示范基地內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雙創孵化專項債券、創業投資基金類債券、創新創業公司債券和雙創債務融資工具。支持在雙創示范基地開展與創業相關的保險業務。支持將雙創示范基地企業信息納入全國知識產權質押信息平臺。在有條件的區域示范基地設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基金,對無可抵押資產、無現金流、無訂單的初創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實施風險補償。
同時,完善創新創業創投生態鏈。鼓勵國家出資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產業投資基金等與雙創示范基地深度合作,加強新興領域創業投資服務,提升項目路演、投融資對接、信息交流等市場化專業化服務水平。支持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與科研院所示范基地和區域示范基地按照市場化原則合作建立創業投資基金、產業投資基金,支持成立公益性天使投資人聯盟等平臺組織,加大對細分領域初創期、種子期項目的投入。
《意見》也提出,要細化政府采購政策,加大對中小企業的采購支持力度。鼓勵雙創示范基地聚焦核心芯片、醫療設備等關鍵環節和短板領域,建立大中小企業協同技術研發與產業化的合作機制,帶動壯大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