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劉琪
12月27日,央行發布消息,為進一步規范金融機構經營行為,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中國人民銀行起草了《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0年1月25日。
央行表示,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的決策部署,堅持有的放矢的問題導向,健全金融監管體系,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加快建立完善有利于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的機制,保護金融消費者長遠和根本利益,人民銀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成立了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規章起草組,在原規范性文件《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銀發〔2016〕314號印發)的基礎上,結合履職過程中的新需求、新情況、新問題和中央編辦《中國人民銀行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修訂增補相關條款后,將《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的主體內容升格為部門規章,擬以人民銀行令形式發布實施。
同時,央行指出,規章制定有著五方面的必要性:一是,堅持金融監管問題導向的客觀需要;二是,保護金融消費者長遠和根本利益的現實需要;三是,完善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體系的履職需要;四是,打擊侵犯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合理提升違法違規成本的迫切需要;五是,更好回應基層呼聲和社會關切的實際需要。
(編輯 上官夢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