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杜雨萌
“注冊制改革的核心在于理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巧妙之處在于既能較好解決發行人與投資者信息不對稱問題,又能避免監管部門過度干預,讓市場發揮資源配置的決定作用。”12月27日,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委員、中國證監會原主席肖鋼在《證券日報》社舉辦的第三屆新時代資本論壇上表示。
隨著科創板正式試點注冊制,從其運行來看,業內隨即出現一種聲音,認為既然已經實行股票注冊制,為何還要對股票發行進行嚴格的審核,而這又與核準制有何區別呢?
在肖鋼看來,注冊制是一種市場化程度較高的審核機制,其審核的理念、文化、方式與核準制相比均有很大不同,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在股票發行與籌集資本上,只要不違背國家利益和公眾利益,企業能不能發行、何時發行、以什么價格發行,均應由企業和市場來決定。這就從根本上改變了證券監管部門對新股發行調節奏、管價格、控規模的核準制范式。
二是以信息披露為中心,監管部門要以投資者的需求為導向,而不是以監管者的需求為導向,讓企業披露充分和必要的投資決策信息,而不對企業資產質量和投資價值進行判斷。
三是讓各市場參與主體歸位盡責。發行人是信息披露的第一責任人,中介機構承擔信息披露的把關責任,投資者自主做出投資決策并自擔風險,這就從根本上消除了監管機構與市場主體的博弈,而是變成了市場主體之間的博弈,這有利于培育形成市場自我約束機制,增強市場主體的選擇、判斷和風險承擔能力。
四是實行寬進嚴管。注冊制以大力強化監管執法為基礎,監管部門重在事中、事后監管,嚴懲違法違規行為,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在肖鋼看來,推進注冊制改革不僅涉及股票發行,而且事關重塑資本市場的生態環境建設,是一項牽一發而動全身的“牽牛鼻子”工程,可以帶動和促進資本市場相關領域的改革。不推進注冊制,退市制度很難實行,證券監管的體制很難轉型;不推進注冊制,對違法違規行為的嚴懲,對相關法律的修改亦很難促進,投資者保護也很難落到實處。整體上看,推進注冊制改革是打造規范、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的必然要求,也是解決股市長期存在的體制機制問題的治本之策。
“從全球來看,注冊制沒有統一模式,也不存在最優模式,各個國家和地區都要根據自己的情況實施注冊制,從歷史背景、發展階段、法律制度、監管執法水平和投資者結構等因素,逐步形成適合自身特點的發行制度。也就是說,注冊制作為普遍采用的市場化機制,是一個逐漸發育成熟的動態過程。”肖鋼認為,我國實行注冊制既要借鑒國外的經驗,又不能照抄照搬,必須積極穩妥、循序漸進的推進,在改革實踐中不斷探索完善符合我國實際情況的注冊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