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桂小筍
5月16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了《關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的決定》(以下簡稱《重組辦法》),建立重組股份對價分期支付機制,新設重組簡易審核程序,提高監管包容度,鼓勵私募基金參與上市公司并購重組。
此后,多家上市公司對重組計劃進行了“揭幕”。6月6日,天津海泰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泰發展”)發布公告,正在籌劃以現金方式購買知學云(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構成重大資產重組,交易如果能完成,公司業務將向新質生產力方向拓展,形成第二增長曲線。
相關政策發布以來,重組市場規模和活躍度大幅提升。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的行業人士表示,上市公司重組市場活躍度顯著提升的現象,是資本市場深化改革與產業升級需求共振的結果。
梳理上市公司的公告可知,籌劃重組的目的,除了尋找新的業務增長曲線之外,通過重組實現產業鏈協同也是重要的目標之一。
此前,曙光信息產業股份有限公司和海光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雙雙發布公告,正在籌劃重組,若相關工作順利推進,將實現產業鏈互相補充,進一步促進信息產業龍頭企業發展,對信息產業格局產生較大影響。
海潤天睿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證券與資本市場部主任王肖東律師告訴《證券日報》記者,從政策層面來看,符合新質生產力發展要素的企業是本輪重組重點支持領域,相關行業和產業的重組項目更為常見。在籌劃和實施方案的過程中,建議相關方要以企業的長遠和持續健康發展的角度確定重組策略與整體方案。對于產業轉型類重組,精準選擇符合政策導向且與自身戰略契合的產業與企業,通過重組實現資源優化配置,提升企業整體價值與核心競爭力。
“政策通過提高監管包容度和支付靈活性激活了市場參與主體的積極性。半導體、新能源等領域頭部企業整合案例頻現,推動行業迭代發展,實現產業鏈協同。”王肖東說。
梳理其他發布了重組相關事項的上市公司公告信息可知,服務戰略需求,打造有競爭力的產業鏈是不少公司籌劃重組的初衷,合并后讓不同的業務優勢協同發揮,也有助于公司提升技術實力和競爭力。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告訴《證券日報》記者,“并購六條”及《重組辦法》修改推動了資本市場向“資源配置中樞”的轉型,政策更關注推動重組雙方向“產業價值”轉型。
“上市公司籌劃重組的過程中,要強化對交易結構、信息披露、股東權益等核心環節的法律把控。確保重組在合法合規的框架內實現產業協同與價值提升。未來,隨著重組市場化改革的深化,企業需持續關注監管動態,靈活調整策略,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把握市場機遇。”王智斌表示,在上市公司籌劃和實施重組的過程中,建議推動上市公司建立中小投資者利益保護機制。
(編輯 孫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