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過去的這個周末,一則專業性非常強的通知,刷屏了筆者的微信朋友圈。
這則通知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發,名稱很長,叫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城鄉給水工程項目規范>等38項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全文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其中,在《住宅項目規范(征求意見稿)》中,提到“住宅建筑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
這則消息之所以能刷屏朋友圈,在筆者看來是因為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鳴,特別是買了房的,對此深有體會。
比如,一套購房合同上寫的“建筑面積80平方米”的房子,實際的使用面積或許只有64平方米。這“消失”的16平方米,就是公攤面積。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缺乏統一標準規范,不同房地產項目的公攤面積會出現很大差別。
正常情況下,我們購買房子,都不是按照實際使用面積來付款的。繳納物業費、供暖費亦是如此。換句話說,這“消失”的16平方米,都算進了我們的購房成本、繳費成本當中。公攤面積計價大行其道背后,還隱藏著諸如重復收費、偷面積等問題,大家對此都是抱有怨言。因此,住建部此次提出“住宅建筑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引起大家的關注,也就不足為奇了。
那么,這樣做將會解決哪些問題?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的一番解答值得關注:其一是解決套內建筑面積相同而住戶使用面積不同的問題。由于我國地域差異大、住宅結構類型多等因素,造成住宅墻體厚度不同,導致套內建筑面積相同的情況下,而套內實際可使用面積不同。其二是解決住戶使用面積不透明的問題。按套內使用面積進行計算易于住戶自行測量,實現“所見即所得”。而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在沒有專業支撐的情況下難以做到??梢哉f,從技術角度明確按套內使用面積交易,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消費者權益的保護。
解決了以上兩個問題之后,又有一個新的擔憂出現: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是否會導致房價上漲?或者說,以后按照套內面積來計價,開發商是否會提高單價,以保證自身的利益不受損失?
這種擔心不無道理。對此,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稱,對購房者實際購房成本基本沒有影響,主要影響的是部分打著政策擦邊球賣低得房率房子的開發商。
不管怎么樣,在筆者看來,這則通知之所以能刷爆朋友圈,主要還是大家對當前的房地產關注度非常高。而“按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規范的主要還是那些對公攤面積玩“貓膩”的行為。
就像本報2月25日刊發的文章所言:公攤玩“貓膩”難度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