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嵐
在5月8日國新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鄭備表示,國家發展改革委正在加快完善民營企業參與國家重大項目建設長效機制。“今年我們還將在交通運輸、能源、水利、新型基礎設施、城市基礎設施等重點領域,推出總投資規模約3萬億元的優質項目。”鄭備說。
事實上,近年來,我國積極支持引導民營企業參與國家重大項目建設,已經取得一系列成果。從核電到高鐵,從新型基礎設施到前沿技術攻關,民營企業以其創新活力和市場化思維,成為促進國家重大戰略落地的“生力軍”。
制度創新也在持續賦能民營企業發展,隨著法律保障、政策優化、長效機制等方面系統性改革不斷落地,民營企業將迎來更廣闊的發展空間,在與國家重大項目“雙向奔赴”的過程中,進一步堅定發展信心。
一方面,法律與政策共同為民營經濟發展護航。從法律保障上來看,我國第一部專門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將從今年5月20日起施行。該法實現多個“首次”突破,首次將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寫入法律,首次明確民營經濟的法律地位,首次在法律中規定促進民營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是國家長期堅持的重大方針政策。這無疑為民營企業參與國家重大項目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
一系列政策優化創新也為民營企業開拓發展空間提供制度支持。例如,近年來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修訂,推動了鐵路、核電等領域向民企開放。浙江三澳核電站二期工程中民間資本股比提升至10%,杭臺高鐵以民營控股模式運營三年客流量超5000萬人次,這些都是制度型開放的標志性成果。隨著最新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5年版)》落地,市場準入限制進一步放寬,民營企業有望進入更多領域,收獲更大商機。
另一方面,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長效機制逐步建立,推動民營企業參與國家重大項目建設從“示范探索”走向“常態參與”。
長效機制的核心在于構建可持續的參與生態。具體而言,一是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厚植民營經濟發展“沃土”,如進一步簡化行政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實減稅降費政策等。
二是從國家到地方政府層面持續推進系統性服務機制創新,著力破解民營企業“往哪投、怎么投”的決策難題,從信息供給、流程優化、要素保障等多維度構建精準服務體系,全面提升民間資本參與國家重大項目建設的效能與信心。
三是強化要素支持力度。例如,完善促進民間投資的要素和資金保障機制,優化民營企業引進培養高層次人才的激勵和服務措施,支持民營企業參與數據要素市場建設,參與標準制定,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完善信用修復制度等。
總之,從制度創新到實踐突破,民營企業參與國家重大項目正加快構建起“法治護航—政策引導—市場驅動”的完整生態鏈。未來,民營企業需把握戰略機遇,在服務國家發展大局中實現自身的跨越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