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寧
近日,公募機構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頻現失敗,引發業內廣泛關注。Wind數據顯示,截至2月18日,年內已有80只基金產品先后公告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未達到法定的會議召開條件,即宣告“失敗”。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是指當發生影響基金當事人的權益或其他重大事項需要商討和解決時,按照《基金合同》有關規定召集、召開并由基金份額持有人進行表決的會議。這種機制為基金持有人提供了集體決策平臺,使其能夠通過投票表達意見,從而影響基金運營和決策。
在筆者看來,因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未達到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而宣告失敗,反映出基金公司在召集和籌備大會方面準備工作不到位,未能提前進行周密的計劃和組織。此外,投資者對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認知不夠,缺乏參與積極性,也是造成大會召開失敗的原因之一。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是基金治理結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必要性不容忽視。首先,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為基金持有人提供直接參與決策的機會,使他們能夠就涉及自身利益事項發表意見并投票表決,這有助于增強基金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其次,有助于加強基金管理人和持有人之間的溝通與互動,促進雙方之間的信任與合作。最后,通過討論和決策,可優化基金運營策略和管理機制,提高投資效益和市場競爭力。
筆者認為,為充分發揮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作用,基金公司和基金持有人可從以下三方面共同努力:
一是基金公司應加強組織和籌備工作,如制訂周密計劃,提前發布會議通知和議程,確保大會順利召開。同時,通過多種渠道加強宣傳和推廣,提高投資者參與積極性。
二是基金持有人應積極參與大會并行使投票權?;鸱蓊~持有人大會是基金持有人行使共益權、保護自益權的重要途徑和場所。作為基金持有人,應積極參與到基金決策過程中,通過投票表達意見和訴求,推動大會召開、形成符合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決議。
三是加強溝通與互動,提升大會“含金量”?;鸸芾砣撕突鸪钟腥酥g應加強溝通,建立有效溝通機制,這有助于雙方更好地了解彼此需求和關切。比如,共同探討如何調整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報酬標準、加強基金風險管理等議題,協同促進基金投資效益和市場競爭力的提升。
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并不是“走過場”,是基金份額持有人依法定形式和程序決定基金重大事項的基金治理制度,更是保護投資者利益的重要機制,需要基金公司和基金持有人合力以充分發揮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作用,并提升其“含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