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周尚伃 見習記者 于宏
4月25日,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落實新“國九條”及資本市場“1+N”政策體系,進一步規范證券行業金融工具會計處理,提升行業會計信息質量,防范金融風險,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中證協”)組織財務會計專業委員會,深入調研行業金融工具估值、減值現狀,在充分征求監管部門和行業意見建議基礎上,對相關條款予以優化完善,修訂發布《證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非上市公司股權估值指引》《證券公司金融工具減值指引》等三項指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隨著金融市場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金融產品的不斷創新,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也不斷更新迭代,本次修訂發布的《證券公司金融工具估值指引》,旨在進一步完善證券行業金融工具估值指引,提高券商金融工具估值水平。
具體來看,主要修訂內容包括,一是強化要求,提高金融工具估值頻率,增加券商使用第三方估值數據相關要求,確保估值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二是完善估值方法,調整固定收益品種估值方法,主要依據第三方估值機構提供的估值價格數據進行估值。根據近年市場情況,增加未公開提供估值數據的固定收益品種及風險債券的估值方法。完善相關估值條款,補充有明確限售期的未上市股票、資產管理產品穿透估值、交易所交易不活躍的衍生品的估值條款,加強估值指導。降低成本作為公允價值恰當估計的級次,細化非交易所衍生品估值方法,進一步完善行業金融工具估值方法,提高金融工具估值質量。
同時,中證協也對《非上市公司股權估值指引》進行了修訂。主要修訂內容包括,一是完善指引適用范圍及估值原則,優化估值關鍵因素,強調估值技術一致性。明確估值頻率,要求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估值。二是細化估值技術,補充完善估值技術適用條件,新增回購價格法。三是豐富參考案例,明確關鍵參數選取的操作步驟,提高對券商的指導作用。
《證券公司金融工具減值指引》的修訂是為了進一步規范證券行業金融工具減值處理,完善金融工具減值計提規范準則,提高券商金融工具預期信用損失評估水平。主要修訂內容包括,一是按照問題導向原則,完善指引適用范圍。二是加強對減值工作的保障機制,增加內控制度、人員配備、系統建設、數據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三是明確預期信用損失法管理要求,細化階段劃分的標準和評估因素,引導行業科學審慎開展減值工作,確保相關信用風險合理評估、準確計量。
中證協表示,下一步將組織開展行業培訓,做好相關規則解讀,指導和督促行業機構規范進行金融工具估值、減值處理,進一步提高財務會計信息質量,不斷提升風險管理水平,助力證券行業高質量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