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趙學毅 見習記者 王鏡茹
12月24日,*ST浪奇發布公告稱,廣州中院裁定確認*ST浪奇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并終結其破產重整程序。
*ST浪奇在公告中表示,通過執行《重整計劃》,保障了全體債權人合法權益,改善了公司資產負債結構,增強了持續經營及盈利能力,公司重回良性發展軌道。
摘帽倒計時?
今年2月,*ST浪奇的債權人之一立根租賃以“公司仍具有重整價值”為由向法院申請預重整,待廣州中院同意后,6月2日*ST浪奇發布了投資人招募公告,四天后有且只有廣州輕工集團報名,被直接確定為投資人。
根據《重整計劃》,*ST浪奇通過資本公積轉增股份形式調整出資人權益,轉增股份用于引入重整投資人和清償普通債權。其中,重整投資人投入1.50億元,按照3.69元/股的價格認購4065.04萬股轉增股份;剩余的9.44億股,用于清償普通債權人,償債股票價格為6.61元/股。
按照企業破產法規定,對于經管理人審查并提交債權人會議和債務人核查均無異議的債權,在按照重整計劃清償完畢后,依法不再承擔責任。
*ST浪奇在互動易平臺表示,在重整計劃執行完畢并實現平穩有序的過渡后,廣州輕工將適時注入優質資產。
Wind數據顯示,截至12月14日,廣州輕工為*ST浪奇的第一大股東,持股數為2.40億股,占總股本比例為14.88%。
根據《重整計劃》,本次重整實施后,*ST浪奇的法人主體資格將存續,上市地位將得以維持,主營業務得以保留,且國有實際控制地位將不會改變。
公司表示,未來將繼續做好綠色日化和健康食品板塊的生產經營,加大對子公司的改革力度,聚集主業,優化資源配置,全力提升公司經營效益。
某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告訴《證券日報》記者,重整制度是一種拯救制度,集中體現了破產法律制度的保護和拯救功能,通過市場化、法治化的途徑,一方面為企業延期償還或減免部分債務,為企業繼續經營減負;另一方面,在法定程序內引入新的投資人,為企業改造落后管理架構、提升產業能力注入新動能,實現市場主體涅盤重生。
股民要求賠償
據悉,*ST浪奇始建于1959年,前身為廣州油脂化工廠,1992年由國有企業改組為股份制企業,并于1993年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成為廣州市首批規范化上市的股份制公司,是華南地區歷史最悠久的洗滌用品生產企業之一。
2020年9月,*ST浪奇披露存貨賬實不符,2021年1月涉嫌信息披露違規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2021年11月,*ST浪奇收到廣東證監局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涉及造假128億元,虛增存貨20億元,利益輸送40億元。
雖然*ST浪奇已在互動易平臺明確表示,據公司判斷,*ST浪奇未觸及退市新規中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但仍有股民在股吧等股票交流平臺直接喊出“還錢”、“希望像康美藥業案例,啟動特別代表人訴訟”……
對此,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主任許峰律師認為“不太可能”,他告訴《證券日報》記者:“目前來看,*ST浪奇似乎并不符合啟動特別代表人訴訟的選定范圍,因為根據《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特別代表人訴訟業務規則》,符合有關機關作出行政處罰或刑事裁判;案件典型重大、社會影響惡劣、具有示范意義;被告具有一定償付能力以及投服中心認為必要的其他情形時,投服中心才可參加特別代表人訴訟。”
(編輯 李波 孫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