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8月15日晚間,*ST華業發布公告,稱公司擬以破產和解的方式,化解公司當前債務。希望通過包括但不限于現金清償、以股抵債、留債展期、引入戰略投資者融資等方式實現與債權人的和解,降低公司資產負債比例。
*ST華業方面坦言,鑒于公司遭遇合同詐騙事件財務損失較大,已經處于資不抵債狀態,如果不能扭轉,一方面無法維持可持續的經營能力和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將令普通債權人的權益受到極大的損害,同時也令全體中小投資者的持股價值嚴重貶損。
因此,*ST華業方面表示,為維護公司全體債權人的利益、有效化解公司的債務風險、實現公司的涅槃重生,經董事會論證,公司符合《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申請破產和解的相關條件,且系目前化解公司債務危機的最有效方式,故同意公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破產和解。
*ST華業董事長徐紅此前對《證券日報》記者談道,目前已有超過三分之二的債權人愿意與華業資本和解,已達到司法和解條件。
據悉,如果此方案能順利成功,將成為資本市場首例通過破產和解解決自身債務的典型成功案例。
*ST華業同時提醒,公司是否進入破產和解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如法院裁定受理破產和解申請,公司還將存在因和解失敗而被宣告破產的風險。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公司股票將被終止上市。
(編輯 白寶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