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APP
安卓
IOS
證券日報微信
證券日報微博
本報訊 (記者劉琪)1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對2024年第四季度核實為拒收人民幣現金的2起經濟處罰進行公示。廣大經營主體應強化法治觀念,尊重公眾支付選擇權,共同打造和諧現金流通環境。
央行將持續開展拒收人民幣現金整治工作,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人民幣法定貨幣地位。社會公眾遇到拒收人民幣現金行為,可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20年第18號),依法維權。
圖片來源:中國人民銀行官微
(編輯 張鈺鵬)
5年后再啟航 全面實施自貿區提升戰略
自貿試驗區作為我國對外開放的重要窗口……[詳情]
版權所有證券日報網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 10120180014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B2-20181903
京公網安備 11010202007567號京ICP備17054264號
證券日報網所載文章、數據僅供參考,使用前務請仔細閱讀法律申明,風險自負。
證券日報社電話:010-83251700網站電話:010-83251800網站傳真:010-83251801電子郵件:xmtzx@zqrb.net
網站傳真:010-83251801電子郵件:xmtzx@zqrb.net
掃一掃,加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