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吳曉璐
記者獲悉,1月11日,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證投服中心”)向億陽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ST信通”)及其董事會、監事會發出《股東質詢函》,再次敦促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盡快向控股股東億陽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億陽集團”)及相關責任人追償占用資金。
1月10日晚間,*ST信通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資金占用整改情況的監管工作函,由于控股股東未能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改正,清空資金占用余額,公司股票將在1月14日復牌之日起被疊加實施退市風險警示(*ST)。如果公司在2個月內仍未完成整改,將被交易所終止上市。
從民事責任角度看,即便公司退市,控股股東也需要償還占用資金。中證投服中心表示,上市公司資金被大股東占用,嚴重侵害上市公司利益和全體股東合法權益。中證投服中心加強對資金占用案件研判,通過質詢等方式持續督促相關上市公司通過法律手段向資金占用方及時追償占款,并保留通過股東代位訴訟方式向相關責任主體追究民事賠償責任的權利。
記者獲悉,2024年6月前后,中證投服中心曾兩次向公司發送股東質詢函,問詢資金占用解決事宜,并依法要求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就控股股東億陽集團資金占用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賠償責任。2024年7月5日,公司公告已就一筆1987.5萬元的占用款項向哈爾濱南崗區人民法院提起起訴追償。
“但截至目前,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怠于履行法定職責,明知控股股東拖延不還將致公司退市的后果,仍未對剩余54851.65萬元采取訴訟追償措施,放任公司退市的損害結果發生,侵害了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中證投服中心指出。
此前,中證投服中心曾就ST摩登資金占用提起代位訴訟并勝訴。2024年11月份,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ST摩登資金占用股東代位訴訟案做出二審判決,駁回被告上訴,維持一審原判,判令控股股東瑞豐集團向公司歸還占用資金約2.4億元,公司實際控制人、原董事長,原董事、總經理和原董事、財務總監分別在100%、70%、10%范圍內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參照摩登案,個人責任人是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有市場人士表示。中證投服中心將密切關注上述資金占用解決進展,保留以股東代位訴訟方式向控股股東、實控人以及參與或配合實施資金占用的董事、高管追究民事賠償責任的權利。
(編輯 張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