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吳曉璐
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人民法院第六個五年改革綱要(2024—2028年)》(簡稱《綱要》)。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茅仲華介紹,《綱要》由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組織實施三大部分組成。其中,總體要求包括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主要任務包含9個方面45個條目,組織實施就加強組織領導、強化主體責任、有序探索創新、加強評估問效提出了要求。

新聞發布會現場 吳曉璐/攝
完善法治化營商環境司法保障機制方面,《綱要》提出,依法平等長久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對侵犯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和合法利益的行為依法實行同責同罪同罰。完善刑事、行政、民事交叉案件處置機制和裁判規則,明確涉企案件常見行為罪與非罪界限,防止和糾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健全涉企冤錯案件有效防范和依法甄別糾正機制。加強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司法規制,制定和完善相關司法解釋維護公平競爭秩序,促進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
此外,《綱要》提出,完善發展新質生產力司法保障機制。加強對關鍵核心技術、重點領域、新興產業等方面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建立完善涉重大科技創新案件的審理和監督指導機制。健全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和司法審判銜接機制。完善數據權益司法保護制度,健全數據產權歸屬認定、市場交易、權益分配、利益保護的裁判規則。完善涉網絡侵權、人工智能、算法和涉數據不正當競爭等新類型案件的裁判規則,促進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
《綱要》提出,完善金融強國建設司法保障機制。依法懲治資本市場違法犯罪行為,健全金融消費者權益司法保護機制,加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健全完善金融領域行政執法與司法審判銜接機制,協同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安全。完善數字貨幣、互聯網金融、跨境投融資、離岸金融等新興領域金融糾紛裁判規則。
(編輯 孫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