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郭冀川)6月1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公告,對《跨省跨區電力應急調度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公開征求意見的起止時間為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7月12日。
《管理辦法》共二十六條,其中提出,當電力運行中存在安全風險、電力電量平衡缺口時,優先通過跨省跨區電力中長期交易、現貨交易等市場化手段配置資源和形成價格。當市場化手段不能完全解決問題時,電力調度機構方可在日前、日內階段組織實施應急調度。
《管理辦法》還提出,應急調度的組織實施以不造成送出方安全風險、電力電量平衡缺口為前提。應急調度應避免常態化組織實施。各有關方面要妥善處置應急調度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如存在電力運行安全風險,應立即停止應急調度,電力調度機構按職責依法依規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電力運行安全。
《管理辦法》要求,堅持統一調度、分級管理,按調度管轄范圍和調度管理關系開展應急調度。省級電力調度機構根據本?。▍^、市)電力運行主管部門要求,在滿足啟動必要條件時,可提出應急調度申請。在區域內資源能夠解決問題時,區域級電力調度機構可在區域內省間市場化手段之后組織實施應急調度;本區域資源不能解決問題時,可將相關省級電力調度機構的申請轉報國家級調度機構。國家級調度機構可根據轉報的應急調度申請,在跨區市場化手段之后組織實施管轄范圍內的應急調度。
《管理辦法》明確,國家電網、南方電網、蒙西電網間優先通過跨經營區市場化手段配置資源,當市場化手段不能完全解決問題時,可根據需要開展跨經營區應急調度,由受入方向送出方提出應急調度申請,雙方共同實施。
(編輯 張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