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包興安 見習記者 郭冀川
3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了中國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籌)和北京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金融控股公司設立許可。央行表示,下一步,將穩妥有序推動其他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設金融控股公司。
央行表示,實質控制多類金融機構的非金融企業依法設立金融控股公司并納入監管,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補齊金融監管短板的重要舉措。設立金融控股公司,有利于推動非金融企業有效隔離金融與實業,防范風險交叉傳染,實現金融股權集中統一管理,促進規范可持續發展。
近年來,我國金融控股公司發展較快,為滿足各類市場主體多元化需求、服務經濟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也有少部分企業盲目向金融業擴張,風險不斷累積。為規范金融綜合經營和產融結合,統籌監管金融控股公司,補齊監管制度短板,2020年央行發布《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進一步明確了金融控股公司的準入管理和監管要求,從制度上隔離實業板塊和金融板塊,明確股東資質條件,加強資本管理,要求股權結構簡明、清晰、可穿透,規范關聯交易,完善公司治理和風險管理等。
香港中?;鹗紫洕鷮W家徐陽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設立金融控股公司,長期來看,有利于促進金融體系各類機構的有序競爭和良性發展,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中國金融體系的監管生態在不斷完善,自身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在不斷提升,進而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
“設立金融控股公司會令其股權架構清晰、風險隔離機制健全,有助于整合金融資源,提升經營穩健性和競爭力。”徐陽說。
中國本土企業軟權力研究中心研究員周錫冰告訴記者,金融控股公司一方面可以為實體經濟企業提供多種融資渠道,有利于解決實體經濟企業融資需求問題,增加實體經濟企業自身資本市場運營的能力;另一方面有利于推動非金融企業有效隔離金融與實業,防范失控風險。
(編輯 田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