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受記者采訪的專家、投資機構和從業人士看來,直播電商的本質還是電商,無論圖文還是視頻以及直播,都只是一種形式。
浙江電子商務促進會執行秘書長鄭經全分析,中國多數品牌沒有經過線下連鎖這一環節,就直接互聯網上銷售,但卻一直沒能解決假貨問題,即便從微商到社交電商,還是發現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很脆弱。
隨著直播電商的日益發展壯大,信用應該成為行業的準入門檻。畢竟直播電商的巨大流量是由龐大而嚴謹的招商、品控、售后、運營團隊及標準而支撐的。只有進一步規范和明確直播電商中“人、貨、場”等之間的權責關系,才能更好地促進直播電商行業的發展。
而杭州作為產業集聚之地,更應該先試先行,發揮引領和標桿作用。尤其是在直播電商行業信用體系的搭建方面,應囊括產業鏈的各個環節,加強行業發展指引,這需要政府監管、行業自律、企業合規三者的各司其職,密切協同。
首先,從主播角度而言,主播直接面對消費者,當線上可以影響幾百萬甚至數千萬粉絲時,主播就不僅僅是導購員角色,而是公眾人物,其言行對社會的影響面非常廣,特別是頭部、腰部主播,價值觀是否符合國家相關要求,對行業的發展至關重要。
正如鄭經全建議,主播首先要了解自己的IP屬性,應有明顯標識,適合帶哪一類的貨,尤其頭部主播,能帶什么不能帶什么要有明確界限。規范主播的行為,對主播資質進行規范,需要整個行業引起高度重視。
其次,對平臺而言,直播平臺應建立直播主體的黑名單制度和退出機制,并要求平臺對打賞主播的行為進行規范,對主播賬號進行分級分類管理,建立主播等信用評價體系。
今年以來,抖音、快手等直播平臺紛紛將“品牌自播”作為重要的轉型策略,從門店導購向線上主播遷移,既是品牌企業在新零售時代大潮下的客觀需求,也是導購職業變遷的一個重要環節。目前行業中仍以頭部達人為主導,但隨著品牌商家的入局,品牌直播間的影響力逐漸增加,未來品牌直播間與主播的聯動將成為電商直播新的發展增長點,這其中也需要更多行業規范和自律。
最后,監管措施要不斷完善。商務部近期就《直播電子商務平臺管理與服務規范》(征求意見稿)行業標準公開征求意見,這意味著,直播電商行業邁入了更規范的發展階段。
和過往政策相比,《規范》的指向性更為聚焦,將“直播電子商務平臺”定義為通過直播方式銷售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并實現產品或服務交易的信息網絡系統。這也意味著,從直播營銷到交易活動的參與方,比如直播營銷人員、主播、直播營銷機構、商家等,只要是在電商平臺上采用網絡直播方式銷售產品或提供服務的,均被列入監管范圍。
杭州作為直播電商行業的第一把交椅,也已在醞釀相關措施。今年4月,浙江省商務廳副廳長張曙明帶隊赴濱江區調研直播電商產業發展情況時提出,省市區要加強總體規劃與謀劃,建立指標評價與架構體系,同時要加強行業發展指引,促進直播電商產業發展壯大。
當下,我國直播電商行業已歷經爆發、火熱階段,隨著更多制度化體系化的政策、行業自律規范、企業行為標準的建立,將向協同發展階段轉變。只有消費者在直播間“買買買”時更放心,整個行業才能真正實現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