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1月19日,證監會披露,為適應注冊制改革發展需要,進一步規范證券發行保薦業務,指導保薦機構建立健全工作底稿制度,提高保薦機構盡職調查工作質量,證監會擬對《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工作底稿指引》(以下簡稱《底稿指引》)進行修訂,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18日。
證監會表示,現行《底稿指引》自實施以來,對規范證券發行上市業務工作底稿、提高中介機構執業水平和盡職調查工作質量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法律環境、市場環境的變化,特別是新證券法和《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的修訂實施,對保薦機構專業能力和執業質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有必要對《底稿指引》進行修訂,作為《保薦人盡職調查工作準則》的配套銜接規則。
征求意見稿共十五條,主要修訂內容有三方面。一是增加對其他證券服務機構專業意見的相關復核資料。二是增加內核階段工作底稿要求。三是增加分析驗證過程的相關底稿。
證監會表示,修訂后的《底稿指引》是對保薦機構從事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時編制工作底稿的一般要求,為提高可操作性和靈活性,底稿目錄具體內容由自律規則予以規定。(邢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