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昌校宇
11月12日晚,北交所公布首屆上市委員會、并購重組委員會、復核委員會、紀律處分委員會委員名單。
根據《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管理細則》《北京證券交易所復核實施細則》《北京證券交易所自律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實施細則》等規定,按照北交所總體平移精選層各項基礎制度的原則,經履行相關程序,分別產生了第一屆上市委員會、并購重組委員會、復核委員會、紀律處分委員會委員名單,于2021年11月12日向社會公布。
第一屆上市委員會委員共33名,由全國股轉系統掛牌委員會委員平移擔任。除9名北交所內部委員外,外部委員有7名來自證監會系統單位,12名來自律師事務所和會計師事務所等市場機構,5名來自基金公司。上市委員會委員對北交所發行上市審核、股票退市、重新上市等事項進行審議。
第一屆并購重組委員會委員共14名,由北交所上市委員會委員兼任。并購重組委員會對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或重組上市申請進行審議。
第一屆復核委員會委員共25名,由全國股轉系統復核委員會委員平移擔任。復核委員會獨立履行職責,對市場主體提出的復核申請進行審議。
第一屆紀律處分委員會委員共31名,由全國股轉系統紀律處分委員會委員平移擔任。紀律處分委員會對實施紀律處分等事項進行審議。
北交所表示,下一步,將在中國證監會領導下,組織做好各委員會委員的培訓工作,進一步強化委員履職的紀律要求,規范委員的履職行為,確保各委員會廉潔、專業、高效運行,為全面深化新三板改革、高質量建設北交所發揮積極作用。
(編輯 崔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