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吳曉璐
中國上市公司協會網站6月30日消息,近期,中國上市公司協會(以下簡稱中上協)對《上市公司監事會工作指引》(2016版)(以下簡稱《指引》)進行了修訂,并于6月30日向全體上市公司征求意見。本次修訂對原《指引》進行了結構調整、增加了近年來新增法律法規、監管關注要點以及監管案例、優秀案例等內容。
《指引》出版于2016年3月份,定位為上市公司監事會和監事的工作指導,對上市公司來說是一本非常實用的“參考書”。
中上協表示,隨著近年來法律法規的不斷更新、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的不斷發展以及監管關注要點的不斷增加,特別是新《證券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對監事會在上市公司所承擔的監督職責提出了更新的要求。為貫徹落實新《證券法》《關于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進一步增強上市公司監事規范履職意識,進一步提升監事會履職能力,夯實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基礎,中上協對《上市公司監事會工作指引》(2016版)進行了修訂。
具體來看,在結構調整方面,中上協將原《指引》第一部分條文和第二部分法律淵源內容合并,增加警示案例及參考案例;
在法律法規依據更新和補充方面,《指引》更新了22件法律法規;
在增加監管關注要點方面,根據近年來監管關注要點,《指引》增加相應條目,如對財務會計報告的監督;業績預告/快報的披露監督;對外財務資助、對外擔保、資產減值與核銷、資金占用、并購重組、再融資、利潤分配、股份回購、公司環境保護、公司社會責任和公司治理情況的監督等。
此外,為了增強可讀性,《指引》各章節采用舉例說明的方式,提供了大量的實踐案例,以便更好地理解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工作要求。
下圖標紅為新增條目:



圖片來源:中上協網站截圖
(編輯 崔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