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楊笑寒
近日,險企密集披露二季度償付能力報告。據《證券日報》記者統計,截至8月3日,已有60家人身險公司、83家財險公司與再保險公司發布了相關報告。其中,4家財險公司和1家人身險公司的償付能力不達標,原因均為風險綜合評級不達標。
受訪專家表示,險企除了需確保償付能力充足率維持在安全水平外,還應針對各類風險的具體指標和管理內容,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計劃并跟蹤落實,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監管規定,險企償付能力達標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一是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二是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三是風險綜合評級在B類及以上。其中,風險綜合評級由監管部門評定,險企在每季度償付能力報告中需按要求披露最近兩個季度風險綜合評級。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數據統計,截至8月3日,共有143家險企發布了二季度償付能力報告。
具體來看,風險綜合評級在A類的險企共有46家,其中日本財產保險(中國)有限公司、工銀安盛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中意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等14家險企評級達到A類最高級別的AAA級。風險綜合評級在B類的險企共有90家,其中53家為財險公司,37家為人身險公司。另有5家險企的風險綜合評級為C類,2家險企因成立時間較短等原因未披露評級情況。
風險綜合評級為C類的5家險企分別是華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匯人壽”)、安華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華農險”)、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安財險”)、亞太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太財險”)和新疆前海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對此,華匯人壽償付能力報告顯示,因公司治理相關問題整改工作尚未完成,監管部門于2022年第一季度將公司風險綜合評級結果由B類變為C類。安華農險表示,公司2024第四季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法人機構風險綜合評級(分類監管)結果均為C類,主要原因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風險。
此外,操作風險、聲譽風險等問題也被提及。華安財險表示,公司最近兩期(2024年第四季度、2025年第一季度)風險綜合評級結果均為C類,主要是在聲譽風險、操作風險等領域存在一定風險。
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保險咨詢主管合伙人周瑾告訴《證券日報》記者,在風險綜合評級較低的保險公司中,操作風險問題多包括不當宣傳、銷售誤導、套取費用、監管報送不實等,公司治理方面則存在三會一層(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運作不規范、董監高履職存在瑕疵、關聯交易占比高或披露不全等問題。保險公司除了確保償付能力充足率在安全水平之上外,還需針對公司治理和其他風險的具體指標和管理內容,落實監管要求,提升管理效果,才能獲得較好的評級結果。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5家險企在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和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方面均已達標。
周瑾表示,確保償付能力充足是監管底線,也是公司可持續經營的前提。若償付能力充足率達標,至少能保障保單持有人的基本利益,保險公司可有效兌付保單負債,并為其他問題的整改爭取時間和空間。
多家保險公司在償付能力報告中披露了已采取或擬采取的改進措施。例如,華安財險償付能力報告提到,公司增資擴股工作取得實質性進展,治理風險有序化解。
亞太財險表示,公司對波動異常的指標進行回溯分析,明確成因并進行完善,在不斷夯實經營基礎、提升風險管理能力的基礎上,力爭改善各項指標。
展望未來,北京排排網保險代理有限公司總經理楊帆表示,隨著保險保障需求的持續釋放和保險產品的不斷創新,預計險企對資本的需求整體上將保持增長態勢。險企可通過發行資本補充債等債務性工具和股東增資、發行優先股等股權性工具提升自身償付能力。對于業務模式較為成熟、現金流穩定的險企,可以嘗試采用資產證券化等方式盤活存量資產,間接補充資本,提升償付能力。同時,險企在選擇相應的資本補充方式時,也需要注意與其風險承受能力和實際需求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