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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李雯珊 見習記者張美娜)7月16日,深圳市飛馬國際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飛馬國際”或“公司”)披露的公告顯示,公司于4月23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將《關于業績承諾實現情況的議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前述議案未獲公司于5月22日召開的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于6月27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將《關于業績承諾實現情況的議案》再次提交本次股東大會審議,本次股東大會對再次提交審議《關于業績承諾實現情況的議案》的表決結果為通過。
根據上述議案內容,2022年至2024年度,飛馬國際實現的經審計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合計1.3億元,未達到重整投資人新增鼎(海南)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增鼎”,為飛馬國際的控股股東)所作業績承諾5.7億元目標。經公司與新增鼎確認,新增鼎公司需對公司進行業績補償,應向公司補足業績承諾差額(業績承諾補償款)4.37億元。公司將與新增鼎保持密切溝通,嚴格按照所作承諾盡快完成業績承諾補償事宜。
(編輯 何成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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