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亞男
11月23日,中超控股低開低走,開盤15分鐘內三次觸及跌停。截至上午收盤,股價報2.90元,跌幅達9.38%。
22日晚間,中超控股公告稱,公司以及公司實際控制人楊飛于11月22日分別收到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因公司及楊飛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立案。
對此,中超控股內部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該事項2018年發生,主要是原大股東違規擔保和保理業務未及時披露,江蘇證監局自2021年6月份起對公司進行調查。”
中超控股11月23日亦在投資者互動平臺表示,受公司前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黃錦光違規擔保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影響,公司受到證監會立案調查。目前,公司生產經營一切正常。黃錦光涉嫌犯罪已被廣州市天河人民檢察院逮捕。
記者了解到,新舊實控人的股權紛爭,最早可以追溯到2017年10月11日,彼時中超集團宣布將持有的中超控股3.68億股股份(占總股本的29%)以19.08億元轉讓給鑫騰華公司。全部交易完成后,鑫騰華公司成為公司控股股東,中超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持股8.76%,為第二大股東,中超控股實際控制人將由楊飛變更為黃錦光。
不過,鑫騰華公司并未如期支付第一期股份轉讓尾款,僅支付8億元,中超集團隨即宣布合作終止。最終,鑫騰華公司僅持有上市公司20%股權,超過中超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持有的近18%的股權,成為上市公司控股股東。
2018年10月18日,中超控股發布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董事長黃錦光、董事黃潤明、董秘黃潤楷遭到罷免。在這一階段性的事件之后,楊飛重新成為上市公司的實控人,中超集團也重回控股股東地位。
2018年11月12日,黃錦光因私刻經銷商揭陽市立信印刷有限公司等250家公司的公章及法人私章用于向嘉實金融及名下分公司眾邦保理融資貸款,向揭陽市公安局揭東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投案自首,中超控股也陷入由原實控人違規擔保導致的債務糾紛中。
截至目前,中超控股因黃錦光任職期間違規擔保涉及的未決訴訟已在有序解決,未決訴訟涉訴金額總計2.73億元,為眾邦保理訴廣東鵬錦、黃錦光、中超控股等15起合同糾紛。“目前公司經營一切正常。”上述人士說道。
(編輯 張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