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見習記者 張曉玉
日前,河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先后批準3家醫院的6個治療新冠肺炎中藥制劑,分別為河北省中醫院的香蘇化濁顆粒,河北以嶺醫院的連花清咳顆粒,遷安市中醫醫院的清肺解毒合劑、培元抗感合劑、清熱宣肺合劑、祡葛解毒合劑,這標志著在中醫辨證施治理論指導下,針對河北病例特點的中藥制劑,將及時應用到新冠肺炎患者的治療過程中。
據悉,“連花清咳顆粒”由中國工程院院士吳以嶺研究團隊,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推薦用藥“連花清瘟膠囊”基礎上加減化裁而形成。
河北省藥監局法規審批處處長李訊表示,以上制劑可在河北省防控新冠肺炎的定點醫院、發熱門診、預檢分診點、集中隔離點,以及其他防控工作需要的單位等調劑使用。不適用于健康人員,也不得在零售藥店銷售
為解決防疫急需,積極推廣具備臨床治療經驗的中藥制劑,河北省藥監局將防治新冠肺炎中藥制劑納入應急審批通道,將醫療機構制劑傳統工藝備案、醫療機構中藥制劑委托配制和醫療機構制劑調劑使用三項審批事項合并辦理,簡化申請資料,在信用承諾基礎上容缺審批,辦理時限由原來的70個工作日壓縮至3個工作日,以最短時間將6種防治新冠肺炎中藥制劑應用到臨床。
(編輯 喬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