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規模不斷增長,政府引導基金的管理辦法也備受關注。中國證券報記者獲悉,近日,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推動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基金加快投資的意見》(簡稱“二十條”),降低基金申報門檻,加大引導基金讓利力度。
從降低基金設立門檻看,“二十條”提出了多項措施。一是優化基金架構,將“引導基金-母基金-子基金”三級架構調整為“引導基金-子基金”兩級,杠桿比例根據市場情況合理確定;二是調整基金設立規模?;A設施類、產業類和創投類基金規模分別由不低于50億元、30億元、5億元調整為不低于30億元、10億元、2億元,具體設立規模由新動能基金公司與基金管理機構協商確定;三是降低基金管理機構門檻。申請設立基金的管理機構實繳注冊資本由不低于2000萬元調整為不低于1000萬元,創投類基金可視情況進一步降低;四是適當提高引導基金出資比例,將引導基金出資產業類基金比例調整為一般不超過25%,現代高效農業、現代海洋產業領域內基金及各類創投基金可以達到30%,省市縣政府共同出資占比放寬至50%;五是放寬基金返投比例,將基金投資山東的比例由不低于基金規模的60%或70%,調整為不低于引導基金出資的1.5倍?;鹚顿Y省外(含境外)企業將注冊地遷往山東、被省內企業收購或其研發生產基地及主要功能性子公司落戶山東的,可視為省內投資;六是子基金參股設立的基金,注冊地不受地域限制。
此外,針對提高基金效率,“二十條”也提出了相應措施,比如加大讓利力度。自2019年起,基金在工商注冊一年內投資的省內項目,引導基金讓渡全部收益,其中不少于50%部分用于獎勵基金管理機構。
2018年1月,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基金管理辦法》《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基金省級政府出資管理辦法》和《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基金激勵辦法》。山東省新舊動能轉換引導基金由省、市政府共同出資400億元設立,通過引導基金注資和市場化募集,吸引國內外金融機構、企業和其他社會資本共同發起設立多只母基金,形成不少于2000億元規模的母基金群。母基金再通過出資發起設立或增資若干只子基金,撬動各類社會資本,形成不少于6000億元的基金規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