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韓昱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金融監管總局”)6月18日發布消息稱,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建設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增強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競爭力和影響力,以金融高水平開放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金融監管總局會同上海市人民政府聯合印發《關于支持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
《行動方案》共分六部分。第一部分是總體要求,第二至第六部分提出了以下五方面共二十七條具體舉措:一是推動金融機構集聚,做優做強金融服務功能。推動銀行保險機構進一步集聚上海,推動商業銀行總行通過專設機構、對在滬機構授權等方式加大支持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力度,支持外資金融機構在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中發揮更大作用,推動重點對外開放項目優先在上海落地,優化提升在滬金融機構服務功能,引導在滬金融機構強化協同合作。
二是做實“五篇大文章”,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提升科技金融工作質效。鼓勵在滬金融機構穩妥有序開展碳金融相關業務,打造國際綠色金融樞紐。大力發展普惠金融、養老金融和數字金融。
三是擴大制度型開放,提升上海金融業國際化水平。堅持對標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探索金融制度型開放。持續優化跨境金融服務,提升金融機構國際化經營水平,大力推進上海國際再保險中心建設和航運保險發展,研究探索離岸金融創新,推動機構積極參與金融市場建設。
四是提高監管水平,統籌金融發展和安全。推動在滬金融機構提高前瞻性風險管理能力,促進穩健經營。堅持包容審慎監管理念,支持聚焦服務實體經濟和對外開放等重點領域組織實施金融創新試點,對金融創新試點探索實施盡職免責機制。強化央地協同共筑安全網,推動建立完善上海市金融風險防范處置工作機制,守住開放條件下的金融安全底線。
五是完善政策配套,提高金融專業服務水平。加強黨建與業務深度融合。深化金融法治建設,大力支持上海金融監管局建設好上海金融消保中心,進一步完善上海金融營商環境。提高金融監管科技水平,支持條件具備時在上海設立金融監管總局數據分中心。支持上海打造新型資產管理服務平臺。支持上海引進和培養高水平金融人才。
下一步,金融監管總局、上海市人民政府將持續推動落實《行動方案》,完善政策支持,全面提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能級,更好助力金融強國建設,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作出更大貢獻。
(編輯 張鈺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