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劉琪
6月2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發布其揭牌后的“1號文”,其與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關于金融消費者反映事項辦理工作安排的公告》(下稱《公告》)。

圖片來源: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官網截圖
《公告》顯示,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策部署,做好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金融消費者保護職責以及中國證監會投資者保護職責的劃轉銜接工作,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就金融消費者反映事項辦理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金融消費者反映信訪、舉報、投訴事項的渠道、辦理方式、告知等暫保持不變。12378銀行保險消費者投訴維權電話、12363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咨詢投訴電話、12386投資者服務平臺服務范圍不變。
二、金融機構應切實履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主體責任。各金融機構應當嚴格按照投訴處理要求,積極妥善處理與金融消費者的矛盾糾紛;嚴格依法合規經營,杜絕侵害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
《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金融消費者反映事項辦理工作安排的調整,將及時另行公告。
根據《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統一負責除證券業之外的金融業監管,強化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統籌負責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加強風險管理和防范處置,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基礎上組建,將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團的日常監管職責、有關金融消費者保護職責,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投資者保護職責劃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編輯 白寶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