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劉琪
11月17日,銀保監會發布消息,為進一步豐富保險資產配置結構,助力盤活基礎設施存量資產,提高直接融資比重,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于保險資金投資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中國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前期,銀保監會明確了保險資金試點投資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的相關監管要求,支持符合條件的保險機構開展投資,有關要求與《通知》規定基本一致。此次制定出臺《通知》,從制度層面明確投資規范和監管規則,進一步建立健全保險資金投資基礎設施基金的長效機制,防范相關業務風險。
《通知》共十二條,主要內容:一是明確機構資質要求。保險機構投資基礎設施基金,應當符合《通知》規定的資質條件,投資管理能力和監管評級達到相應要求。二是設定投資標的條件。保險資金投資的基礎設施基金,相關管理人應當符合關于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金融產品的監管規定。三是完善風險管理流程。保險機構應當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完善投資決策與授權體系,持續加強風險管理,防范利益輸送行為。四是加強投資主動管理。保險機構應當對投資的基礎設施基金持有項目進行全面分析評估,并穿透納入不動產資產投資比例,定期評估投資風險。五是強化監督管理要求。保險機構投資基礎設施基金應當定期報告有關投資情況,違反《通知》規定投資的,銀保監會將責令限期改正,并依法采取監管措施或實施行政處罰。
保險資金具有期限長、規模大、來源穩定等特性,與基礎設施項目融資需求天然契合。截至2021年9月末,保險資金通過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等產品,累計投資交通、能源、水利、棚戶區改造等基礎設施領域3.31萬億元,為在建項目和補短板重大項目提供了融資支持?;A設施基金以基礎設施項目作為底層資產,項目運營周期較長,強制派息分紅,能夠較好匹配保險資金長期配置需求,為保險資金參與基礎設施建設提供了新的投資工具。
下一步,銀保監會將持續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引導保險資金發揮長期資金優勢,通過債權、股權、股債結合、基金等方式,加大對基礎設施領域和重大民生工程的投資力度,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
(編輯 張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