靴子最終落地。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會上宣布大幅降低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以每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
以7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LPR3.85%的4倍計算,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為15.4%,較過去的24%和36%大幅下降。
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修改的背景是利率市場化的持續推進,以及今年以來新冠肺炎疫情對經濟產生較大沖擊,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受壓力,融資成本高也是重要原因,設定民間借貸利率保護上限有現實意義。
但同時,業內人士認為,盡管民間借貸利率規范的是民間借貸市場,但是包括消費金融公司、小額貸款公司、銀行信用卡業務等在相關糾紛的司法實踐中,地方法院主要參照適用上述法律條文,因此民間借貸利率保護上限的大幅下調,將對不少利率高于15.4%的非銀機構和金融科技公司、銀行信用卡業務產生沖擊。
因時而動
保護上限大幅下調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的新聞發布會備受關注,新聞發布會的直播軟件和網站一度因為觀閱人數太多而卡頓。
民間借貸是除以貸款業務為業的金融機構以外的其他民事主體之間訂立的,以資金的出借及本金、利息返還為主要權利義務內容的民事法律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賀小榮在新聞發布會上宣布,最高人民法院正式發布新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簡稱“新《規定》”),正式調整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
“新《規定》”決定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每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4倍為標準,確定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取代“原《規定》”中“以24%和36%為基準的兩線三區”的規定,大幅度降低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促進民間借貸利率逐步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水平相適應。
以7月20日發布的一年期LPR3.85%的4倍計算,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為15.4%,較過去的24%和36%大幅下降。
為何司法保護上限確定為LPR的4倍?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一庭庭長鄭學林解釋,這主要考慮了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狀況、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的歷史沿革、市場需求以及域外國家和地區的有關規定等因素。2015年9月1日施行的《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簡稱“原《規定》”)也是將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作為考慮利率保護上限的一個重要因素。
同時,賀小榮表示,大幅度降低民間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上限,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可以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引導整體市場利率下行,進一步規范民間借貸活動,確保民間借貸平穩健康發展。
另一方面,推動利率市場化改革的要求,隨著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和我國征信體系的不斷完善,全社會的融資成本必然會逐步下降,民間借貸的利率也將伴隨著國家普惠金融的拓展而逐步趨于穩定。
馬太效應
金融行業難逃沖擊
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的修改,盡管規范的是民間借貸市場,但對于一些科技實力弱、資金成本高、借款利率較高的消費金融公司、金融科技企業、小額貸款公司,甚至銀行信用卡業務都產生較大影響。
中關村互聯網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解釋,司法解釋關于民間借貸利率上限的規定,不適用于金融機構,但地方法院經常以此來約束金融機構,不同的各級法院立場、裁判不一,給金融機構帶來困擾,希望最高法院就此進行強調,并形成對地方法院的統一指導,減少因執行尺度不一給金融機構帶來困擾。
“利率調整對消費金融公司沖擊比較明顯,由于新冠肺炎疫情,整體行業有較大的不確定性,客群受到非常大影響,消費金融產品的定價高于銀行,希望監管部門在調整利率上限的時候可以多方面聽取意見。”某頭部消費金融公司高管對記者表示。
據記者了解,不少持牌消費金融公司的貸款利率都貼近此前的24%之保護上限,例如包銀消費金融在支付寶中的“包你貸”利率為23.94%,微信中的“微粒貸”利率為16.42%,不少銀行的信用卡透支取現利息按萬分之五計算,即達到年化18.25%,均遠遠高出基于“新《規定》”的15.4%的司法保護利率上限。
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程雪軍博士對記者表示,按照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一方面需要積極肯定“新《規定》”的重大價值,它貫徹落實《民法典》關于“禁止高利放貸”的原則精神,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推動民間借貸利率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程雪軍表示,另一方面,“新《規定》”也會帶來較大的沖擊:一是信貸可得性變難。借款人在市場上得不到足夠的信貸,信貸供給出現緊缺,加劇資金供需緊張關系;二是信貸違法性加劇。民間借貸從地上轉向地下,地下錢莊、影子銀行可能更為活躍;三是信貸營利性變小。以消費金融為例,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沖擊,目前消費金融行業資金供需緊張,資金成本不斷高企,倘若貸款利率上限下行為LPR*4,會繼續壓縮消費金融機構的盈利,甚至會出現較嚴重的虧損,眾多消費金融機構的經營將難以延續。
一位互聯網民營銀行高管則表示,參考LPR的4倍,利率相當于借唄、花唄目前利率下限,也遠超過銀行信用卡取現利率,這樣的話,頭部平臺的幾千萬用戶借款可能都出現違規行為。
他認為,民間借貸利率司法保護上限的下調,可能會在金融領域出現馬太效應,金融機構對優質客群的競爭加劇,非優質客群因為成本較高,需求會由地下錢莊承接,小微企業由于融資渠道少,融資難題依舊難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