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營造“知調解、信調解、用調解”的投資者權益保護環境,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國證監會聯合發布的《關于全面推進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意見》(法[2018]305號)要求,3月15日,上海證監局聯合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證券基金期貨業糾紛聯合人民調解委員會共同開展了“多元化解糾紛促進投資和諧”投教專題活動。借助電視訪談節目形式對證券期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的機制建設、上海轄區的實踐成效等,從不同角度進行深入解讀,普及調解知識,引導樹立糾紛多元化解理念,將轄區投資者教育和保護工作引向深入。
證券時報記者獲悉,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資本市場改革穩定發展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暢通投資者維權渠道,妥善處理資本市場涉及投資者的矛盾糾紛,有效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在證監會統一部署下,上海證監局于2017年3月指導轄區證券、基金、期貨3家同業公會成立了上海市證券基金期貨業糾紛聯合人民調解委員會,探索并實踐投資者與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之間矛盾糾紛的多元化解機制,取得了積極成效。
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上海證監局將圍繞習近平總書記交給上海的“三大任務”,一如既往地與上海市政府相關部門深化合作、加強宣傳,引導投資者理性投資、依法維權,充分發揮調解機制作用,推動糾紛多元化解,努力營造健康良好的資本市場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