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李亞男
3月7日午間,藥明康德對某項最近提交美國眾議院和美國參議院的擬議立法草案中藥明康德被提及的有關事項作進一步澄清說明。
今年1月份,在一項提交給美國眾議院的《生物安全法案》草案版本中藥明康德被提及,同時亦有一項類似的法案草稿在美國參議院被提出。1月份以來,藥明康德就上述事項發布了多次澄清公告。
3月6日,美國參議院國土安全和政府事務委員會投票通過向參議院報告一項修訂后的法案草案S.3558(以下簡稱“草案”)。草案的修訂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一項不溯及既往條款(“祖父”條款),即豁免在擬議立法生效前簽訂的現有合同;以及美國政府機構指定和審查“被關注公司”的有關程序。盡管有該等修訂內容以及美國政府機構現有的國家安全問題評估程序,草案仍將藥明康德預先定義為“予以關注的生物技術公司”之一。
在7日發布的最新澄清公告中,藥明康德再次強調,公司強烈反對這種未經正當程序的預先和不公平的定義,藥明康德在過去沒有、現在和未來都不會對美國或任何其他國家構成國家安全風險。公司亦再次重申,藥明康德既沒有人類基因組學業務,公司現有各類業務也不會收集人類基因組數據。
據了解,未來數月,上述草案還需經歷參議院立法過程。藥明康德表示:“公司將與咨詢顧問協力,繼續與參與草案以及正在進行的美國眾議院相應法案立法過程的相關方進行交流和對話,草案的內容仍有待進一步審議并可能變更”。
(編輯 張鈺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