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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左永剛
2月2日,就目前在申報名字中帶有“港股”相關字樣的新基金審批問題,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表示,在公募基金產品注冊制下,產品的數量和類型均由產品管理人自行決定,證監會將相關情況受理和審核公示,對于申報出現波動、數量每月不均的情況較為常見。
常德鵬表示,前期針部分帶有“港股”字樣的公募基金產品實際并未投資港股的情況,證監會下發了《通過港股通機制參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的公募基金注冊審核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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