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注冊制改革是對新證券法的全面貫徹落實,旨在引導資本市場更好地支持創新型企業融資發展。
第一,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資本市場多元化退出渠道和出清方式。從成熟市場經驗看,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和不同板塊、不同層次間企業的升降級轉板機制,對于企業優勝劣汰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真正構建起注冊發行制度實施過程中充分的信息披露機制,如雙重信息審查質詢及應詢的反饋機制。通過上市企業充分及時的信息披露及其對監管機構及交易所的應詢過程,令投資者有充分機會了解詳細真實的企業信息,從而自主識別、把握風險,科學地、市場化地落實投資者保護。對于應披露但未披露,或者蓄意隱瞞、提供不實信息的市場主體應依法予以嚴懲。
第三,強化市場持續監管體系,重點建立對投資者權益的保護機制,從立法、司法和執法等多個環節,配套法律環境建設,有效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
第四,通過維護市場秩序規范公司治理。一方面,要完善董事會的制度建設,充分發揮獨立董事的作用,保障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權益;另一方面,要形成透明、準確、及時、完整、全面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強第三方的審計力度,強化市場監管體系。
第五,加強對投資者權益的保護與賠償。應該在新證券法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投資者保護法律法規制度,加大對欺詐、造假等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同時積極探索符合我國國情的證券民事訴訟制度和賠償機制。